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科研 -> 正文

关于补充完善2017年度校青年基金、培育基金项目立项信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8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青年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学院行〔2012〕50号)和《平顶山学院关于印发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学院行〔2013〕8号)精神,经专家组评审,2017年度学校共立项青年科研基金项目20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培育基金9项,详见办公系统文件(平学院行〔2016〕71号、平学院行〔2016〕72号)。请各项目主持人尽快登录云服务平台,按要求完善项目相关信息,并从科研处主页下载《平顶山学院科研经费预算书》,按照文件中资助经费总额填报预算书。

一、云服务平台完善项目信息有关要求:

1.项目编号为立项编号,项目子类:青年基金填项目类别,培育基金填自科或社科。

2.项目来源单位统一为平顶山学院

3.项目开始日期统一为2016年10月1日,青年基金项目的计划完成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培育基金项目的完成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4.统计信息模块中,项目来源统一填写为自选课题(自科)或学校社科项目(社科),其他几项必选项根据项目研究领域、研究内容等自行填写。

二、关于经费预算书填报有关要求:

1.校级科研项目无管理费。

2.经费预算书纸质版提交时间:2016年10月9日。电子版同时发至科研处信箱:pdsukyc02@126.com

联系人:贺军利、王俊青

电话:2657757 2657766

科研处

2016年9月28日

平学院2017年度校级培育基金立项

平学院2017年度校级青年基金立项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