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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4年度及以前未结项项目集中结项暨在研项目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5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校内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级科研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有关科研项目、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现决定对我校2014年(含)之前立项的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进行集中结项,同时对所有在研科研项目进行年度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结项

(一)结项项目范围

此次受理结项的项目范围包括:

1.2014年(含)以前立项而未结项的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省科技厅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省科技厅基础与前沿计划项目、省科技厅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省林业厅林业专项项目、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平顶山学院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平顶山学院博士启动基金项目、平顶山学院培育基金项目、2015年度结转的校内科研项目(以下简称各类项目)。

2.2015、2016年立项,已经完成计划任务,需要结项的各类项目。

注:省科技厅2014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项的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务必于2016年度办理结项手续,2017年起将不再受理2014年(含)以前立项的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结项申请。

(二)结项材料受理时间

材料受理时间为:12月15日—12月22日。

(三)结项材料内容要求

1.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按照学校主页——学术科研栏2016年6月29日通知要求准备结项材料。

2.省科技厅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农业类项目按照省科技厅科技攻关(农业类)项目结项要求(科技厅主页——资料下载——科技攻关(农业类)http://www.hnkjt.gov.cn/2014/11/10/1415598572712.html)准备结项材料,工业类项目按照工业类项目结项要求准备结项材料,社发类项目按照工业类项目结项要求准备结项材料。(见附件一)

3.省科技厅基础与前沿计划项目:按照省科技厅基础与前沿计划项目结项要求准备结项材料。(科技厅主页——资料下载——基础研究http://www.hnkjt.gov.cn/2014/11/10/1415598572712.html下载相应表格)

4.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按照学校主页——学术科研栏2016年9月26日通知要求准备结项材料。

5.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按照附件二格式,提交结项材料。

6.校级项目:提交《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结项审批书》和研究报告(表格可在“科研处主页——资料下载——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相关表格栏目”下载),并已经在云服务平台录入相应成果。

(四)结项材料其他要求:

1.所有结项材料一式四份。

2.如果提交的项目结项材料超过计划结项时间一年以内的,除了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结项材料外,还需要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校级项目附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可在“科研处主页——资料下载——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相关表格栏目”下载,其他项目按照项目下达单位要求的格式,下载填报变更申请表)。

3.省科技厅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结项材料需要提前到市科技局相应科室盖章,请提前联系、办理盖章事宜。

4.所有提请结项的项目必须在云服务平台——科研项目栏录入信息,相关衍生成果已经与项目建立链接。

(五)2015年度结转的校内项目,今年未完成研究任务,需要延期结项的(最长延期一年),需要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和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延期一年后仍未能结项的,将按要求终止项目,结余经费按原渠道返回。

二、在研项目年度检查

处于在研期间的所有科研项目,请通过科研管理云服务平台,提交项目基本信息及项目年度进展报告。项目基本信息含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如有)、经费预算书、变更申请表(如有)、预算调整申请表(如有)等。以上材料和年度进展报告一并按顺序做成一个PDF文档上传。

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表可通过“科研处主页——资料下载——平顶山学院科研项目相关表格”栏目下载。

三、其他

根据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项目逾期未结项,且未办理任何延期、变更手续的,将终止项目,剩余经费按原渠道返回。请各项目负责人及时办理项目结项、延期以及年度进展报告等有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项目结项联系人:孙小军 电话:2657757

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省林业厅项目、市科技局项目联系人:贺军利 电话:2657757

校级项目联系人:李芳芳、王俊青 电话:2657766

附件一:科技厅工业领域结项材料要求

附件二: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科研处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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