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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7年度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结转手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4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我校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附件1所列已结项项目负责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结余资金,请尽快办理结转手续(结转经费具体数额自行登录财务系统查询),具体如下:

一、所需材料

1.拟启动新科研项目申请书(项目周期统一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或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2.结转项目经费决算表

3.结余资金启动新项目审批表

注:上述所有表格均可在科研处主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多个项目合并结转的,每个项目提交一份经费决算表,并按经费来源渠道结转。

二、结转流程

1.所需材料签字盖章后合并到一个pdf文件通过云平台在线提交(登陆云平台-我的项目-校内申报-2017年度第一批结转项目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套到科研处办公室(办公楼325)留存。

2.学校审核通过,经费预算经财务处批准后执行。

三、时间要求

2017年5月17号之前提交所需材料,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结转,项目结余经费转为学校科研发展基金。

联系人:贺军利

电话:2657757

科研处

2017年5月3日

附件1:需要办理结转的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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