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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创新争先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6 发布单位:科研处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经平顶山市委批准,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决定共同设立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表彰奖励在创新争先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和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个人共80名。其中,奖励一线在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70名,颁发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状;奖励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工作者10名,颁发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章。

(二)先进集体20个,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颁发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牌。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5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科研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面向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产业结构调整重大需求,在基础研究、技术开发、重大装备和工程攻关方面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社会发展瓶颈制约等。

2.转化创业方面,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服务于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等,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3.科普及社会服务方面,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开展科普及社会服务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类社会化公共服务产品,并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我市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和集体领衔专家的住所应为平顶山市。

三、推荐渠道

1.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科研团队对照评选条件积极组织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把关。原则上每个学院推荐1个奖章候选人、1个奖状候选人,1个奖牌候选集体。

2.学校根据主管部门要求,组织专家组筛选、报请校领导同意后,择优推荐上报候选人、候选集体。

3.推荐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并对相关人员给与相应处理。同时,排名靠后的候选人、候选集体依次递补。

四、进度安排及报送材料要求

1.5月17日下午16点之前,各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办公室。同时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信箱。注:推荐材料纸制版和电子版须保持一致。

2.推荐对象材料。包括:

(1)《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推荐书》纸制板一式12份,其中原件4份,复印件8份;

(2)附件材料1套并装订成册,其中候选人根据《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推荐书》“重要成果列表”栏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候选团队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3)《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章人选征求意见表》一式2份;

(4)《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一式2份;

(5)推荐对象所在二级学院公示材料1份。

(6)《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1份。

五、奖励方式

市人社局、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政府国资委联合印发表彰决定,对获奖个人和团队颁发证书、奖章(奖状、奖牌)。其中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章获得者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军利孙小军

联系电话:2657757

电子信箱:pdsukyc02@126.com

科研处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1.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个人用)

2.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推荐书(推荐科技工作者团队用)

3.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章人选征求意见表

4.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候选人汇总表

5.平顶山市创新争先奖候选团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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