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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07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我校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数量和质量,实现我校“十三五”发展目标,现将我校2019年度自科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书撰写与论证

2019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坚持“三级论证”,坚持质量和数量并重。

1.项目组论证。时间:2018年9月7日—11月15日。各二级学院动员组织项目组研讨,确定选题并撰写申请书。经项目组组织相关人员充分讨论、修改后,形成一稿。并于2018年11月14-15日将拟申报项目名称、项目组内部论证情况报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后报至科研处(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2.二级学院论证。时间:2018年11月16日——2019年1月10日。各二级学院邀请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一稿进行现场论证。论证结束后,项目组依据专家组意见和建议,对申请书进行修改,形成申请书二稿。

二级学院对所有申请书汇总并初步排序后,于2019年1月9日—10日向科研处报送《2019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专家论证情况表》(见附件)、PPT

3.学校论证。时间:2019年1月11日—2月28日。二级学院于2019年1月25日—26日向科研处提交系统在线打印的申请书一式一份。科研处邀请校外相关专家,对所有申请书进行论证。项目申请人根据校外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充分利用寒假时间认真修改完善申请书,形成《申请书》三稿。

二、形式审查及定稿材料报送

2019年3月1-5日,申请人按照形式审查逐项核对,确认无误并盖章后,向科研处提交纸质版《申请书》四稿一式一份。科研处组织最终形式审查。

2019年3月6-8,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意见修改《申请书》形成定稿。各二级学院统一将《申请书》定稿(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科研处。

三、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教师学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严格按照有关申请人的条件要求及限项要求,认真组织撰写申请书,邀请校内外专家充分论证。

没有申报帐号的教职工,请及时联系科研处开通帐号。

2.坚决杜绝各种科研不端行为。各项目申报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原创性负责;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或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新申请资助。

3.申请书最终版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双订书钉装订(不胶装、不用塑料夹子)。签字盖章页为封底。

4.为确保此次项目申请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二级学院确定二级学院主管领导一人和联络人员一人负责此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9月20—21日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报送至科研处。表格见附件。

联系人:孙小军

邮箱:pdsukyc02@126.com

联系电话:2657757    67632

                                             科研处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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