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教育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2025年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与类别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设立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四个类别。
重大项目应立足国家发展大局,聚焦就业创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聚焦新时代我国就业创业工作在实践上、理论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聚焦我国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创业实践、中国特色的就业创业理论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生涯教育学科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申报重大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转立为下一级项目。
重点项目应围绕就业优先战略、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产教融合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开展原创性研究,鼓励学科交叉。申请人应具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申报重点项目评审未通过的,原则上不转立为下一级项目。
一般项目应面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需求,立足就业创业课程、教学、师资队伍、社会实践、社会保障、产教融合、招培就联动机制、国内外比较、智能化时代影响等问题,以理论阐释、经验总结、典型案例、方法和应用等体例,开展专题性的研究。
青年项目旨在加强对青年人才的扶持和培养,发挥青年学者优势,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和应用创新。
项目申报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秉持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兼顾、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的原则,瞄准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切实发挥年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
(二)资助办法
重大项目每项资助5万元,负责人所在单位配套或课题组自筹5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2万元,负责人所在单位配套或课题组自筹2万元;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资助经费均分两次拨付,即立项时拨付资助总额的50%,通过结题后拨付剩余的50%。
一般项目通过验收后予以一定经费资助,结项时研究成果为优秀等级的,资助每项8000元,结项后予以补发。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题的资助项目,协会将减少拨付资助经费;对最终撤项的资助项目,协会将追回已拨付的资助经费。
(三)项目选题
本次申报设有《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2025年度规划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供参考。指南分为重大项目选题方向、重点项目选题方向、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选题方向四类。申报重大、重点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申报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可在指南中选定,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自拟选题。
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拟选题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为在编在岗教师或在岗专职人员,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非本单位专家作为项目组成员。
2.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术道德与规范,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在协会没有在研或未完成结项工作的课题,同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重大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正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②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③出版或发表过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论文。
(2)重点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含)以上行政职务;②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③出版或发表过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论文。
重大课题、重点课题鼓励跨学科、跨地区、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3)一般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在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两项:①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或科级(含)以上行政职务;②主持或参与过厅局级(含)以上或省级(含)以上一级社团科研项目;③出版或发表过有关著作(含教材)或论文。
(4)青年课题项目负责人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3.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推荐单位须审核项目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申报实行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协会每个分支结构可推荐不超过30项;每个会员单位可自荐不超过8项;非会员单位可自荐不超过3项;相关单位应统一组织提交,不接受个人直接向协会申报。
2.具体申报立项流程为:个人申报——相关单位限额推荐或自荐——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公示拟立项名单——公布立项名单。
3.申报单位承诺给予申请项目配套经费或其他明显支持政策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4.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完成时限为2年,原则上均不允许延期,如有不可抗拒之原因,可申请延期1年。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不允许延期。对于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协会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
5.本协会为国家一级社会团体和全国性社科学术社团,本项目具体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申报单位在申报时应根据本单位科研项目认定管理办法,在申请书“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栏明确本项目立项后课题成果对应的认定级别及配套支持措施。如本单位科研项目认定管理办法没有相关规定的,可参照省部级科研项目进行认定和管理。
6.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项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项目的,须在申报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申请人根据项目类别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四、结题验收
(一)重大课题
1.公开出版1部学术著作,全国中文核心及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论文正文不少于4000字)或有关咨政建议被省部级领导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
2.咨政建议1篇(不少于3000字);
3.课题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10000字)。
(二)重点课题
1.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3篇及以上论文(论文正文不少于4000字),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或有关咨政建议被省部级领导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的可不发表学术论文;
2.课题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8000字)。
(三)一般课题、青年课题
1.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论文正文不少于4000字);
2.课题研究报告1篇(不少于6000字)。
立项研究项目应严格按照申报计划在研究周期内完成。发表的论文以出刊为准,上述研究成果(含咨政建议)均应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且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2025年度规划课题+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立项编号”,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论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前1个月,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结题通知要求报送相关结题材料。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课题答辩和结题验收。验收通过的颁发结题证书,优秀成果酌情予以表彰,并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推广。
五、材料报送要求
1.我校本年度课题申报限额8项,请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交院系审核推荐。
2.申请人填写申报书等材料(附件2-5),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2025年6月12日下午18点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中心三楼)审核盖章(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以“学院名称+高校毕业生协会规划课题”方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zsjyc@pdsu.edu.cn。
联系人:戴 铠、王晓静 电话:2192657
王亚珂、张垒磊 电话:2657766
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
科研处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