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术交流活动管理,浓厚校园学术氛围,提升学科建设质量与科研创新能力,根据《平顶山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5〕56号)要求,我校制定了《2026年度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活动实施方案》,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2026年度全校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工作围绕“高端引智、对外交流、科研反哺”核心目标,结合各二级学院提交的学术交流活动计划,拟统筹开展国际性学术会议2场、全国性学术会议1场、名家讲堂67场、跨学科学术沙龙4场,预计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76人次。
二、核心任务
各二级学院须严格遵照《平顶山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5〕56号)规定,完成以下学术交流工作要求:
1.学术会议任务:每两年至少举办/承办1次国际性或全国性学术会议,或举办2次高层次学术研讨会;
2.名家讲堂任务:每年至少邀请10位国内外知名教授/专家来校作学术报告(不含学术会议中的报告);
3.跨学科学术沙龙任务:每两年至少承办1次跨学科学术沙龙,推动学科交叉融合。
三、工作要求
1.所有学术交流活动均须通过学校OA系统履行审批手续,活动计划如需调整,应及时报科技处备案;
2.规范做好专家邀请、会务组织、安全保障及宣传报道工作,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新闻稿推送;
3.依据《平顶山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5〕56号)第十三条规定,承办单位须全程留存活动审批材料、PPT、照片、录像、海报、签到表、总结等资料,将相关电子文档上传至学校科技管理平台,档案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保存;
4.各二级学院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报送中期工作总结,12月3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相关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学术交流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
5.学术交流活动坚持厉行节约、务实高效原则,已通过学科平台、科研项目支持的活动,不再重复资助。
附件:《2026年度平顶山学院自然科学类学术交流活动实施方案》
科技处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