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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03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经教育部党组会审议批准,为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考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考试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的

考试专项面向教育强国建设需求和教育考试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资助教育考试领域关系教育发展全局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构建高质量教育考试评价体系和服务教育考试改革发展提供决策支撑。

二、选题指南

申报考试专项,须从指南中选题,并按照指南意图开展研究,不可调整。自拟选题不予受理。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

三、资助额度

考试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培育项目,每项资助10万元。

四、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有关管理规定。

2.考试专项主要面向高等院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

3.重点、一般和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均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申报上述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在研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考试专项。

5.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考试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与已发表、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考试专项。

五、申报要求

1.考试专项申报不限额。各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专项的研究年限为2—3年,不得延期。培育项目,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同时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SCI、SSCI、A&HCI)论文。一般、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培育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资金管理有关办法(详见网站https://onsgep.moe.edu.cn/)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5.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安排

本年度考试专项实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唯一申报平台,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平台或网站下载。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七、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开放。申请人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申请人于6月22日前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申报书,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PDF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内容与在线填报的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八、材料报送

1.《课题申请书》1 份、《设计论证活页》5 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3.扫描版《平顶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申报人签名、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提交,纸质各二级学院保存)。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6月17日上午10点前,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审核盖章,电子档材料以“学院+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考试专项课题”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请按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无法受理。

报送地点:办公楼330室

报送邮箱:pdsukyc03@126.com

联系人:张垒磊

联系电话:0375-2657766

社会科学处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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