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要求,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教育学申报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无科研管理部门,可委托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申报和管理。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应在2026年7月1日之前)。
4.不得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5.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原则上资助独著。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3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成果与已出版专著重复率超过10%的不得申报。
6.已申报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项目和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
二、申报方式202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纸质版申报材料统一由各省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部属高等学校、部省合建高等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单位)寄送,不接受个人以及科研单位、出版机构的报送。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书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申报成果6套(如申报书稿超过60万字,需另外报送6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书稿和成果概要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
3.成果查重报告1份。
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
5.《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1份(学院汇总)和扫描版《平顶山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6,申报人签名、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扫描为PDF提交,纸质各二级学院保存)。
以上材料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社会科学处,不接受个人申报。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学院+2026国社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送时间:2026年7月14日上午10点前,逾期无法受理。
报送地点:办公楼330室
报送邮箱:pdsukyc03@126.com
联系人:张垒磊、李艺帆
社会科学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