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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崇文校区电力增容及湖滨校区体育馆电源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18-11-30 发布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   点击量: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学院的委托,就平顶山学院崇文校区电力增容及湖滨校区体育馆电源工程组织招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开评标会议,现就本次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学院崇文校区电力增容及湖滨校区体育馆电源工程

1.2招标编号:PZC2018-1967Bg-71484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学院(崇文校区、湖滨校区);

2.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一标:4739518.45元;

二标:456390.19元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一标:平顶山学院崇文校区电力增容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及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二标:平顶山学院湖滨校区体育馆电源工程(电力系统安装及改造等,具体以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4电压等级:10KV;

2.5计划工期:45天;

2.6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和分包;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8年10月2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平顶山建设信息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4.1评标日期:2018年11月28日

4.2评标地点: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五、评审结果

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首先进行了初步审查,经审查,河南豫达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P53页显示项目资料员为王亚平,而投标文件P88页资料员证书为李秋歌,资格评审不通过,不响应条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的规定,不通过初步评审。其余投标人均通过初步评审。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万安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4364481.08元 得分:77.60

项目经理:马洪岩 注册证号:豫241131341707

工期:45天

质量:合格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业绩1:圣地华庭三期 12#、13#楼供配电工程、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供配电工程、信阳明港机场军民合用改扩建工程供电工程施工

业绩2: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015 年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农垦部分)35kV 送电线路改造安装工程、商水县聚丰家园廉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郑州国际陆港多式联运集疏中心项目高低压供配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项目部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 刘相现施工员 李艳龙 质量员 蔡亚风

安全员 李晨凯 资料员 张朋 材料员贾鹏

新增工程(原清单无相应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结算优惠比例:15%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4314219.83元 得分:76.06

项目经理:崔璞 注册证号:豫241131337914

工期:45天

质量:合格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业绩1:怀宁县E-02地块小区配电工程、延津县马庄乡、胙城乡、石婆固镇光伏扶贫项目、福山社区外网三期工程施工三标段

业绩2:变电站综合整治等6个项目、信阳市汇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配电工程、商丘生态食品产业园一号地块安置房供配电工程广西电网防城港供电局变电站综合

项目部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 翟海云施工员 景军师 质检员 林华杰

安全员 宋淑会 资料员 葛云舒材料员 王娟

新增工程(原清单无相应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结算优惠比例:15%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阳光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4265602.25元 得分:73.86

项目经理:王双 注册证号:豫241161709889

工期:45天

质量:合格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业绩1:福乐家苑安置房地下变电所及配套设施采购(二次)、禹州市妇幼保健院10KV配电安装工程

业绩2:永城国龙置业有限公司龙城御园一期供配电工程

项目部组成人员:技术负责人 肖志明施工员 李大锋 质检员 连国强

安全员 连战红 资料员 朱俊霞材料员 李永军

新增工程(原清单无相应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结算优惠比例:15%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学院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未来路南段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09378777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盛时代广场8号楼711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5-2223456 1778818811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本项目结果公示发布媒体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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