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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纪委关于“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04 发布单位:纪委   点击量: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根据省纪委《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的指导意见》(豫纪办发〔2017〕1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于4月中旬在全校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了“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平学院纪〔2017〕6号)。目前,活动进行到查摆问题阶段。为帮助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查找问题,请各党总支、各部门广泛征求师生对校纪委监察处和全校纪检监察干部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方面以及在履职尽责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加盖单位党组织(或部门)印章,于7月11日前报送至校纪委办公室。

校纪委监察处和全校纪检监察干部将根据本次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照活动主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并形成查摆问题整改台账,认真落实整改,努力开创我校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学校转型提质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联系人:林春升 陈奎永

联系电话:2657629

附件: 平顶山学院纪委“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征求意见表

中共平顶山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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