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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顶山学院人事代理和聘用合同制工勤人员岗位晋级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1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豫办〔2010〕3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学校近期将组织人事代理和聘用合同制工勤人员岗位晋级工作,现将有关晋级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岗人事代理和聘用合同制工勤人员,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文件规定晋级条件,可以申报现聘工勤技能岗位上一等级岗位。

二、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表》和《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人员名册表》,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单位推荐。各部门成立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一般为五至七人,组长由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各部门工作小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择优推荐。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公示。

3、学校审核。人事处牵头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审定后提交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委员会评审。

4、评审推荐。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聘任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岗位晋级人员。

5、公示。对拟推荐岗位晋级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6、聘用与管理。公示无异议后,人事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兑现相关待遇。

三、申报材料

1、《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附电子版);

2、《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人员名册表》;(见附件2,单位汇总,一式一份,附电子版);

3、工勤技能等级证书、获奖及获取称号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套(原件审核后退回);

4、所在部门推荐报告一份(签字、盖章)。

所有申报提交业绩材料除终身荣誉外,其他均为任现职以来业绩。

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汇总上报学校人事处,上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17点,过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熊俊杰 李文龙 联系电话:2657617

人事处

2017年9月21日

附件:

1、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表

2、平顶山学院工勤技能岗位晋级申报人员名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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