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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学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10-24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平顶山学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平顶山学院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平学院行〔2016〕90号)有关规定,学校拟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人员26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招聘对象、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西班牙语、商务英语岗位招聘对象可放宽至2018年7月31日前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个别岗位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人员。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平顶山学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知识、技能和资质;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平顶山学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在平顶山学院(http://www.pdsu.edu.cn/)网站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1月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简历进行预报名,电子信箱为pdsursc@126.com,也可到资格审查现场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11月2日下午17:30。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先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报名确认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尚未取得硕士学位双证的应聘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限2018年7月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职应聘人员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说明。资格审查时间: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审查地点:平顶山学院人事处办公室(办公楼621房间)。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牵头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联系人:熊老师、李老师,联系电话:0375-2657617。

3、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2017年11月3日上午10:30到平顶山学院人事处办公室(办公楼621房间)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标识的信息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加试(部分专业)、笔试和面试(说课、答辩等)。考试由平顶山学院组织实施。

1、专业加试。满分100分。报考电气与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体育学院、陶瓷学院和医学院岗位的需专业加试。

专业技能考核:报考电气工程或控制科学与工程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为电力装备的实验操作及计算机仿真技术;报考电气专业(嵌入式方向)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为硬件电路应用设计能力评测与软件程序设计能力评测;报考机械工程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为用CAD设计特定图纸,并编制零件的加工工艺;报考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为单片机及嵌入式开发软件编程、硬件设计方面的综合能力;报考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与信息系统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为通信原理、现代通信网络架构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报考体育教学(篮球)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为相关技能展示;报考陶瓷艺术设计或产品设计(陶瓷方向)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为历代各窑口陶瓷工艺技术类相关工具及瓷片等展示品识别与介绍;报考医学院相关岗位的专业技能考核为医学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

专业加试成绩在专业加试结束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主页公布。专业加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2、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高等教育学和心理学、职业道德及教育法规、写作等,不指定复习材料。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两天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3、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专业加试的岗位按专业加试和笔试的总成绩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方式采取说课和答辩等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本专业主干课程的任一章节。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同一考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4、考试总成绩

有专业加试岗位:考试总成绩=专业加试×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

无专业加试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加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时,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平顶山学院人事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人才招聘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5-2657629(平顶山学院纪委监察处)

附件:平顶山学院2017年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计划表

平顶山学院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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