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直接认定报名和材料提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1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直接认定报名和材料提交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员范围

1.面试人员范围:我校2017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及2016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且未认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

2.直接认定人员范围:我校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以上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注:上述两类人员为我校在职教学人员(含第二附属医院)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1月15日至1月21日,每日报名时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二)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我校申请人材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3月3日至3月4日下午5点。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提交认定材料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

2.材料受理地点:行政楼人事处621办公室。联系人:王俊鹏。电话:2657617。

三、网上填报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与直接认定人员均需在网上申报有效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网上申报流程”据实、正确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申报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或认定。

2.现场确认点选择:郑州市以外高校申请人选择“河南省教育厅第二确认点”。

3.申请人填写全部申请信息并确认无误后,需点击“提交”按钮,方能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4.现场确认工作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办理。申请人本人无需亲自办理现场确认事宜。

5.申请人工作单位名称必须规范填写单位全称(以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为准)。

6.“专业类别”栏目须选择“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具体要求如下:

参加面试人员选择“非师范教育类”

直接认定人员选择“师范教育类”。

7.“申请任教学科”应准确填写至“二级学科”,如“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本人任教课程,可填至“三级学科”,禁止填写一级学科。所有填写一级学科的人员,将取消本次面试或直接认定资格(提醒:任教学科以填报时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学科为准)。

8.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本人近期纯色背景证件照)。

9.“本人简历”栏目从本人小学毕业后填起。

10.“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专业填写。

11.“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

12.申请人有下列情况,认定机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①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②被撤销过教师资格;③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13.申请人须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并正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以备密码丢失找回密码时使用。

14.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不得申请两种教师资格。

四、申请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

(一)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手写无效)。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参考人事处主页“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工作的通知”)。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至少3个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需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8.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须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注:无法完整提供上述材料,则不予认定。

(二)面试人员申报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交上述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的1-4项外,另需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至少3个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认证的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三)材料整理要求

1.各类表格填写要求

《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格将被视为无效:

(1)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2)有涂改痕迹的;

(3)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4)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5)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品德表》和《体检表》均可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官网下载(http://jszg.haedu.gov.cn

2.申请人员的个人材料要准确、清晰(有关材料整理问题说明见附件)。个人材料分两套分别装袋整理:

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原件及各类证书原件。各类证书原件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退回个人。《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原件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原件及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各类证书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须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人事处统一盖章),认定结束后本套材料留存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注意事项

1.2017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已于2017年12月中旬开展,详情查看人事处主页相关通知。

2.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并取消申请人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或直接认定资格。

3.申请人报送材料时,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测试费,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78元。

4.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拟于2018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校属各单位关注人事处主页发布的相关通知,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

人事处

2017年12月21日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