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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宝丰诗词大会(第二季)在我校进行海选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02 发布单位: 文学院   点击量: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的要求,营造社会大众热爱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浓厚氛围,宝丰县委、县政府决定举办“豫丰村镇银行杯”宝丰诗词大会第二季。为使本次诗词大会能够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强平顶山学院参与地方文化建设的深度,经宝丰诗词大会组委会与平顶山学院教务处、文学院商定,在我校举行参赛选手专场海选活动,特发布本公告如下。

一、活动目的

宝丰诗词大会是以读写古诗词为主、赏析诗词内涵及了解诗词创作背景为辅的文化益智类电视节目,旨在通过对古诗词的比拼和赏析,起到带动人们探寻文化基因、涵养心灵之美的作用。古人云:“不学诗、无以言”,希望通过选手们的竞技、专家们的评析,能够让人们充分领略中国古诗词的文化魅力,激发出对中华传统诗词文化的兴趣和热爱。

二、举办单位

主办:中共宝丰县委 宝丰县人民政府

承办:中共宝丰县委宣传部 宝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宝丰县广播电视总台平顶山学院文学院

三、时间安排

1、海选报名截止时间:5月3日上午10点

2、海选测试时间及地点:5月3日下午4点,1号教学楼

3、海选测试形式:闭卷考试,时间为一个小时。选手需带身份证、书写工具。

4、宝丰诗词大会(第二季)正式比赛时间:5月中下旬

四、报名办法

以院系为单位填写汇总报名表,5月3日上午10点前交至1号教学楼14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2657632

联系人:胡晏雯老师

五、选手要求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诗词爱好者不限年龄,不限学历,不限民族,诚信爱国,品行端庄,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年龄低于14岁的选手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六、赛程设置

比赛设海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环节。活动设立仲裁委员会,仲裁参赛过程中遇到的争议问题,并设立公证处,公证人员全程参与各赛程工作。

七、奖项事宜

本次大会设立读书基金,根据赛制设置要求,选手可以获得相应的读书基金(税前),其中:

状元1名读书基金20000元;

榜眼2名读书基金各10000元;

探花3名读书基金各6000元。

鼓励奖20名:进入海选100名的选手。

组织奖:1、对本届活动有特别贡献的单位

            2、积极组织选手参与活动的学校或集体

八、相关事宜

1、本次大会邀请文学资深教授担任点评仲裁嘉宾;

2、本次大会邀请公证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3、本次大会成立宝丰诗词大会第二季组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诗词大会日常工作;

4、本次大会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九、免责声明

凡报名参加2018年宝丰诗词大会第二季活动者及陪同人员(包括监护人及代报名人员等),若在活动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及其他损害后果,主办方均不承担责任,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解决。报名参加活动者本人或监护人或代报名人在网络、微信发送报名表,或者在现场报名,或向组委会直接报送报名表,该声明均视为已告知本人及监护人,本人及监护人同意接受该声明内容。



平顶山学院教务处  

平顶山学院文学院  

宝丰县诗词大会组委会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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