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市人社局关于继续教育证书发放及审验的工作安排,现将我校办理2018年继续教育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还未学完的人员抓紧时间学习、考试,并将合格证打印出来,由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收齐后,于6月8日之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621办公室。
二、由于今年可以学习的年份较多,各单位负责人在收取证书和合格证的时候有以下几点要求:
1.需要领取新证书的人员和已有证书的人员分开放置。
2.需要领取新证书的人员每一个人学习的所有年份的合格证放在一起,使用曲别针与其他人员隔开放好。
3.已有证书需要审验的人员,按学习年份的数量分类放好,并且每个人的合格证需要夹在自己的继续教育证书里面(只学习一年的放在一起,学习两年课程的放在一起,以此类推)。
4.证书丢失人员须出具“证书丢失情况说明”并且加盖本单位公章;补学人员也须出具“补学情况说明”并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办理。
人事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