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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平顶山市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7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的通知》(平电[2018]69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今年教师节前夕,评选表彰一批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对象

本次评选的范围是: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者。曾获得市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我校2018年平顶山市优秀教师推荐名额2名。

三、评选条件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积极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努力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三)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并具各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回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提而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学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明显的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注:参加评选的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并按规定参加过继续教育且经审验合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基层单位评选推荐报告》一份(无固定格式,领导签字+盖章)。

(二)《平顶山市优秀教师拟推荐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并发送电子版

(三)《平顶山市优秀教师申请表》(见附件2.本部门领导在近三年教学工作量处签字、所在单位意见处签章),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装订,并发送电子版。

(四)《平顶山市优秀教师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提交相关业绩、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相关合格证书(含继续教育证)等各类证件证书复印件1套(附目录,目录清单中本单位审核人签字,盖章后分类装订,《平顶山市优秀教师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及相关清单目录见附件3)。

(五)上述第三、四项材料须逐一单独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单位(平顶山学院)、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姓名、联系电话等)。

(六)《征求意见表》一式一份(见附件4.此表学校推荐工作结束后,再进行相关部门签章)

注:报送各种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

五、注意事项

时值假期,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评选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由于时间紧,各部门请务于2018年8月20日17:00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行政楼621办公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材料的部门,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朱凯歌 李文龙

电话:2657617;邮箱:pdsursc@126.com

附件:

  1. 《平顶山市优秀教师拟推荐人员登记表》

  2. 《平顶山市优秀教师申请表》

  3. 《平顶山市优秀教师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及相关清单目录

  4. 《征求意见表》

    人 事 处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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