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8年度职称评审报名补报人员请于2019年1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621室)。报名流程详见人事处主页“关于报送职称申报材料的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12.24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9年下半年及部分上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学时学分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