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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07 发布单位: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全体师生:

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源和传播途径,确保师生身体建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有关要求,现将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负具体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提高政治站位,主动积极作为,亲自组织指挥,狠抓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人员排查工作。要按要求对全校师生当前主要是从疫区返平教职工相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学校各专项工作组安排,认真落实隔离人员的包保责任制,严密细致精准做好人员排查工作和隔离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做好教职工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处理。

三、全校教职工要严格落实报告备案制度。凡是已从外地特别是从湖北省和河南省信阳、南阳、郑州、周口、商丘、驻马店等疫情重点地区(以下简称“疫情重点地区”)返平的教职工,要严格居家隔离14天(自返回当天算起),隔离期间每天报告个人身体状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在住所开展相关工作。凡是目前尚在外地的教职工,要严格服从属地管理,主动与所在单位负责人沟通、报告返平时间并适时返平,返平时务须做好个人防护;其中尚在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工,近期暂缓返平返校行程,在未接到学校通知前不要提前返平返校,确需返平的,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返平;所有教职工返平后要根据平顶山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居家或者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 14 天。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体温、医学观察措施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规定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全校学生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所有学生在接到开学通知前一律禁止提前返校;返校前要服从当地政府统一管理,自觉每天进行健康监测并按要求如实向学校报告个人相关情况;在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后,如无发烧、咳嗽等身体异常情况,要按通知的开学时间返校。返校时要全面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如有异常情况应即时就地报告。

五、严控车辆、人员进出校园和家属区。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实行封闭管理的要求,所有校区、家属区只留一个出入口,其他出入口全部关闭。禁止外部人员进入校区、家属区(含湖滨校区、崇文校区、凌云路家属区、光明路家属区),严格限制人员出入,疫情防控期间,确因正常上班、生活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出校区、家属区的,一律按平顶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凭身份证、单位证明和工作证登记出入。除机要应急、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外出就医车辆外禁止一切车辆进出校园,机要应急、疫情防控和物资供应车辆凭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进出校园,就医车辆、人员在返回学校时提供就医相关医疗证明。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进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门卫人员进行车辆检查、人员检测、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

六、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凡有房屋出租的教职工,要加强对承租人的管控,如发现有不如实报告出租信息,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等落实管控责任不力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禁止群体聚集活动。为避免群众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禁止在校园内举行各类聚集性活动。图书馆、体育训练馆、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公共场馆关闭,不对外开放。

八、各防控工作组要严格按学校要求落实当前防控责任,并全面细化开学准备工作方案。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今年春季开学时间延期,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各工作组、全校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有关延期开学的要求,全面做好后勤保障、教学准备、师生返校、宣传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

                      平顶山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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