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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9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4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一)专业技术人才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国家自然科学奖或国家技术发明奖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国家科技奖励)主要参与人员;

(2)中国专利金奖的主要完成人(前二名);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第一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或两项以上子项目;

(6)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或重大项目;

(7)主持完成省部级重大科技项目;

(8)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一区3篇以上或一区2篇且一、二区累计6篇以上)。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技奖励;

(2)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3)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4)主持完成的项目获国内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

(5)作为第一完成人拥有2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中华医学科技奖、中华预防医学会科学技术奖、中国医师奖或金刀奖等卫生行业国家级学术、技术奖励;

(2)获白求恩奖章或南丁格尔奖;

(3)获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获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第一名),获国家部委级奖项的参照上述省级奖项执行;

(5)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重点专科,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研究室的学科带头人;

(6)担任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

(7)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中华系列杂志(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6篇以上论文或被SCI收录2篇以上且影响因子大于3.0的论文。

4.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河南省发展研究奖一等奖(前二名)或2项二等奖(第一名);

(2)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3)主持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文库或鉴定为优秀;

(4)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软科学项目,同时,独立发表的论文被CSSCI收录6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被SSCI、A&HCI收录2篇以上。

5.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并获全国本行业或领域最高奖的主创人员(前二名)。

6.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

(2)获省教学成果特等奖(第一名);

(3)主持完成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4)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5)从事职业教育、基础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获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在比赛前四年内执训满两年,培养训练的运动队或运动员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教练员:

(1)在世界三大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中获得奖牌;

(2)取得亚运会或全运会冠军;

(3)打破世界纪录或全国纪录并被相关体育组织承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并获省部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

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原技能大奖、中原大工匠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际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三)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使政府特殊津贴制度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需要,更好地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提升,本次推荐工作单独设置产业创新类人才申报指标。申报该类人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大数据及网络安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航空经济、生物医药、生物育种、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非公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或技术能手,具有高级职称或是高级技师。

2.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材料报送

1.推荐人选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按原尺寸复印生成,不能通过扫描打印或拍照打印。

2.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符合推荐条件的证明材料、论著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承担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分类装订,附清单(附件1),清单需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根据目录所列内容分为两类装订,复印件逐页编排页码,并将页码标注到目录“页码”栏内。

如论文、论著数量过多,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只提供有代表性、高质量的材料即可,原则上各不超过10篇(部)。科研项目验收报告不超过5份。每篇论文须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第一页的复印件;每部论著须提供封面、扉页和目录复印件。

如推荐人选的论文被SCI、SSCI、A&HCI、CSSCI等收录,须由正规查新机构出具证明。

产业创新领军人才还须提供在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产业创新项目、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显著效益、做出重要贡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利税证明、科研成果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

3.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附件2)1份。

4.人选标签(附件3)1份,贴于申报材料袋表面。

5.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2017、2018、2019年完成情况记录)及复印件1份,或公共服务平台上打印的电子证书原件。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建议按类装订,不建议合订成一册,不得过度包装。

6.各单位组织初审后将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纸质材料于3月24日上午统一提交到人事处621办公室,并将电子版信息发送至pdsuszk@163.com。

三、工作要求

1.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要围绕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特别是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两大国家战略,聚焦关键核心技术、重大基础科学研究以及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领域,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一线专业技术和高技能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且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选拔上来。要进一步拓宽人选推荐渠道,优先推荐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优秀人才、非公有制单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贫困地区的优秀人才,并适当扩大占比。要充分照顾行业、领域、学科平衡,避免推荐人选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领域、学科。

2.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一线技能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担任副省(部)级及以 上领导职务和享受副省(部)级及以上待遇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得申报。已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2657617

人事处  

2020年3月19日

附件1: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目录

附件2: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

附件3:人选标签

附件4:2020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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