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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侨情数据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08 发布单位: 国际交流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开展高校侨情数据统计的通知》,现就我校侨情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与对象

统计范围为我校现有教职员工(含离退休)及学生,主要包括归侨及侨眷、回国留学人员、留学生家属、港澳同胞眷属、公派访问学者、海外项目工作人员、其他境外亲属等基本信息。

1.归侨:回国定居的华侨(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2.侨眷:华侨、归侨在国内的眷属。包括华侨、归侨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3.回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有留学经历的归国人员,包括公派留学和因私自费留学。

4.留学生家属:目前在海外留学人员的父母、配偶、兄弟姐妹。

5.港澳同胞眷属:回境内定居的港澳同胞,港澳同胞在境内的眷属,包括港澳同胞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港澳同胞有长期抚养关系的其他亲属。

6.公派访问学者:公派出国进修半年以上的人员。

7.海外项目工作人员:我校委派到国外负责境外办学机构(项目)工作的人员。

8.其他境外亲属:除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同华侨、归侨、港澳同胞有长期扶养关系的其他境外亲属。

二、统计方法、时间及要求

1.此次统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

2.各类人员的统计表及汇总表(详见附件1至附件10),于9月21日之前以单位名称命名的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ws@pdsu.edu.cn

3.侨情信息数据高度敏感,请相关工作人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对信息安全负责。

三、联系方式及电话

联系人:华老师

地 址:办公楼328房间

电 话:0375-2656233

党委统战部 国际交流处 人事处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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