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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期间 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8 发布单位: 学工部(武装部)   点击量:

各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的通知》,国庆节、中秋节部分节假日时间调整至寒假,寒假时间相应延长一周。中秋节、国庆节假期不再调休。现就节日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对学校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及此次双节放假情况向学生进行再说明,再教育,再强调。

2、加强安全教育宣传。结合各学院实际,发动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力量积极参与,广泛宣传,加强沟通联系。

3、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各学院要由班子主要成员带班,每天至少安排2名辅导员或骨干教师党员等深入学生宿舍,关注疫后综合症学生,关心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4、严格请销假制度,各学院对需请假外出学生要认真核实请假理由,及时关注请假学生动向及健康报备状况,按疫情防控要求准确把握每一个学生的进出校园条件及状况。

5、各学院可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双节开展各类学生喜闻乐见文化活动,营造暖心温馨氛围,进一步引导关怀学生。


学生工作专班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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