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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2 发布单位: 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体系,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2号)精神,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负责人。

(二)从事高校就业创业研究的学者。

(三)从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方面的专家等。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二)熟悉劳动力和人力资源市场、行业产业发展状况及本领域或本地区毕业生就业现状,热爱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三)在大学生职业生涯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或相关研究成果。

(四)组织协调能力、统筹能力较强。

(五)身体健康且能够保证参与就指委工作的时间,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各行业就指委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名额

学校组织遴选推荐至河南省教育厅,名额2人。

四、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推荐范围和条件,择优推荐政治立场硬、师德师风好、职业操守高、业务能力强的专家人选,于2021年1月24日上午12点前将《各行业就指委推荐专家(机关、高校等)基本信息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rsc@pdsu.edu.cn。

联系人:李娟、吕远

联系电话:0375-2657026

人事处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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