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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 2022 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10 发布单位: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 2022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河南省教育厅 2022 年工作要点》,助力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加快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积极推动我省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和全民终身教育快速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二十大召开。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认定和展示2022 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436 号)要求,现将做好我校“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认定对象和条件

(一)“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认定对象和条件

1.推荐、认定对象

通过坚持终身学习奋斗成长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面向基层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介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已经享有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的人士。(往年已获省级以上的“百姓学习之星”,今年不再参加推荐。)

2.推荐、认定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积极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者、践行者。

(2)事迹感染力强。在全民终身学习中,坚持终身学习理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并在学习与工作、创业、创新、健康生活有机结合方面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3)群众认可度高。在单位或当地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为全民终身学习发挥模范作用。

(4)体现引领性。积极服务本社区百姓,带头做小事、实事、好事,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有责任担当、无私奉献的志愿者。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范围和条件

1.推荐范围

项目较为成熟,已形成了品牌特色。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教育培训受益人数多,百姓满意度高。智慧助老、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非学历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往年获得省级以上的“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本次不再推选。)

2.推荐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正能量。

(2)品牌项目面向社会。持续为广大群众提供终身学习服务,具有鲜明特色和一定学习规模。学习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地方有关要求。

(3)组织管理规范。活动组织有计划,开展形式多样,参与方式便捷。学习资源丰富,学习场所相对稳定,经费有保障。拥有一支素质高,热心服务的专家、教师和管理服务人员或志愿者队伍。

(4)创新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非学历)。推进非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建设(包括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终身学习项目。

(5)品牌特色显著。品牌项目应有具体的项目名称、活动内容与形式、具体措施与保障,取得的成效与影响等。(一般不以单位或院校名称上报)

(6)举办主体不限。优秀工作案例、项目启动或创建时间不少于两年。参与学习人数每年不少于 1000 人次或 3000 人次(线上线下)。

二、材料提交

(一)“百姓学习之星”相关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 2 份(见附表 1、附表 2)。

2.每人提交照片 2 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3.鼓励各单位尽可能提交视频资料(视频时间 3-4 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相关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登记表》,各一式 2 份(见附表 3、附表 4)。

2.提交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电子版 2000 字)和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3-5 张。

3.鼓励各单位尽可能报送视频资料(视频时间 4-5 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成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程序,并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各单位于8月15日前将电子材料提交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张磊。电话:2657568。邮箱:273002090@qq.com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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