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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5 发布单位:网上投稿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认定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7〕2号)、《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将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有关事宜

(一)考核对象

学校2020年认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2019年认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中的延期考核人员,2022年认定的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

(二)考核要求

2020年认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2019年认定的双师双能型教师中的延期考核人员按照《平顶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认定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7〕2号)(附件1)要求执行,2022年认定的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按照《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2〕3号)(附件2)要求执行。

(三)提交材料

1.《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聘期考核表》(附件3)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聘期业绩情况一览表》(附件4)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3.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考核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每位参加考核人员的材料单独装入档案袋,袋上注明“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聘期期满考核材料”或“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聘期期满考核材料”字样,并写明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所有支撑材料原件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员,复印件清单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认定有关事宜

(一)认定范围

符合认定条件的学校在岗教师。

(二)认定要求

各单位按照《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22〕3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荐,严格把关。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

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条件的在岗教师,向学科归属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申报表》(附件6),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交教学单位统一审核。

2.教学单位初审

各教学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表及支撑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各推荐单位推荐报告1份(内容主要包括推荐工作开展情况、推荐意见、推荐人选名单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申报表》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7)1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4.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1套(同时提供电子版),另附清单(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单独装入档案袋,袋上注明“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申报材料”字样,并写明申报人姓名、推荐单位、联系方式。

所有支撑材料原件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员,复印件清单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将考核材料、认定申报材料于2026年1月21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办公楼621办公室,《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聘期业绩情况一览表》、《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送至pdsuszk@163.com。

联系人:王俊鹏 刘亚平

联系电话:2657026 2657617

附件:

1.《平顶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认定管理办法》

2.《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3.《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聘期考核表》

4.《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聘期业绩情况一览表》

5.《支撑材料复印件清单》

6.《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申报表》

7.《平顶山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及双师双能型骨干教师认定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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