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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后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3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人事处 点击量:

各院系:

接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通知,2014年(2015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后期工作安排如下:

一、查询教育理论考试成绩

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已公布,请各院系负责老师通知学生登陆“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我校考试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打印教育理论成绩合格证

参加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的同学请于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12日之间登录“平顶山市2014年教师资格申请报名系统”(市网)自行打印成绩合格证。

三、提交申请材料

次年毕业的在校“试点生”(2015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本次提交: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需把表内基本信息手写完整);

②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③“市网”上打印的《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一份;

④1寸照片一张(与2015年上半年“国网”网报照片同底版);

⑤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

初中、小学200元/人;高中、中专220元/人。

提交材料时间:11月10日—11日

提交材料地点:市行政审批大厅五楼教育局窗口

四、打印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通知单

11月13日—14日各位考生自行登录“平顶山市教师资格申请报名系统”(http://jszg.pdsedu.gov.cn/) 打印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通知单。

五、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安排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时间:11月15日—16日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地点:平顶山市第九中学

温馨提示:

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同学需持 “教育教学技能测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

次年毕业的在校“试点生”(2015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只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其它认定工作将于2015年4月与应届师范毕业生同步进行。

今年笔试合格,但由于体检、测试、政审等环节不合格者,12月9日-12日可持“平顶山市教师资格网报系统”中自行打印的《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到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换发省教育厅印制的《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

咨询电话:0375—2978031 0375—2077396

平顶山学院“试点生”考试合格人员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b4幅面)

人事处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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