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优质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务处作风建设,转变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为学院中心工作服务。财务处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特向全校师生员工做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思想教育工作
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全处工作人员要树立服务意识,防止推诿和扯皮的工作作风;树立勤政廉政意识,克服懒散和松懈作风;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公仆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法理财,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积极开源节流,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各项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业务。
三、开展热情文明服务
挂牌服务,文明办公,在办公时间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谈吐文雅,对前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微笑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多一点微笑,多一点主动,多一点细致,多一点辛劳。在服务工作中努力做到坚持原则、注意方法、态度和蔼、解释耐心;服务做到“三心”:接受咨询耐心解答,接受意见虚心听取,对内对外服务热心周到。
四、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因病、因事不能到岗或离岗要向领导请假,短时离开须向周围的同志告知;工作时间内不办私事、不闲聊、不玩游戏、不网购。
五、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完善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透明度,拓宽宣传渠道,确保教职工清楚了解报账程序。缴费事项设立公示牌,及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通过网页、通知等方式公开财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利用网页公开财务办事流程,每年在职代会上如实反映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
六、实行首问负责制度
强化业务培训,坚持业务学习制度,使每位工作人员了解、掌握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业务流程。对来电、来信及来处内办事的校内外人员,要认真负责地解释或进行处理,对所涉及的政策、程序及要求提供的材料要一次性告知,避免办事人员为一件事情多次奔波;若不属于首问人员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员必须说明情况,并介绍至机关相关处室经办人员办理,坚决杜绝推托或置之不理现象的发生。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财经纪律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的;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或处罚。
八、强化监督管理机制
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和投诉,对师生员工反映的问题,件件核实,事事回复。财务处衷心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财务处
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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