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关于清理个人往来借款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经研究,决定对全校教工的往来借款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2015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的校本部及原卫校教工个人借款。
二、清理办法:2016年3月31日前到财务处核算科查询核对借款余额,并办理冲账还款手续。
逾期未来办理冲账手续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财务处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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