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接省人社厅通知,将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2009〕273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见附件)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教师队伍建设实际,认真学习、研讨,把意见和建议汇总。于7月16日前以单位名义报送至人事处621室,电子版发送至pdsuszk@163.com。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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