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顶山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推进进度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月15日前未报《平顶山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讨论稿)》学习情况、建议的各二级单位及部门,请于9月19日下午6点前将本部门学习情况、建议、参会人员等以书面的形式报人事处。
二、请各二级单位及部门于9月22日下午6点前将本部门人员申报岗位情况电子档(岗位申报电子表格见人事处公共邮箱:pdsxyrsc@qq.com)及书面材料报人事处617室。
附申报岗位说明
(一) 实验岗,仅限取得实验系列职称(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且从事实验岗位工作的人员;其它职称系列且从事实验岗位工作的人员申报专业技术岗位的,仅能申报教学或教辅岗位;
(二)管理人员申报专业技术岗位(含双肩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有相关或相近专业技术职称;
2. 从事相关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勤岗位
除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工人外,其他工人只能按对应级别申报工勤岗位。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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