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顶山学院委员会办公室(通知)
平学院办文〔2014〕8号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关于转发
《优秀教师标兵、优秀学生标兵先进事迹
宣讲工作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党委宣传部《优秀教师标兵、优秀学生标兵先进事迹宣讲工作安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2014年10月22日
优秀教师标兵、优秀学生标兵
先进事迹宣讲工作安排
近日,校党委和行政印发了《关于授予潘中强等三名同志“优秀教师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平学院文〔2014〕33号)和《关于授予于迪等四名同学“优秀学生标兵”荣誉称号的决定》(平学院文〔2014〕37号)。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进一步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深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优秀教师标兵、优秀学生标兵先进事迹集中宣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优秀教师标兵先进事迹宣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牵头单位:人事处、工会
责 任 人:程永华 郭建忠
主要任务:负责宣讲报告团的组建,落实宣讲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协助单位: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计算中心
责 任 人:侯延民 李丰伟 樊爱京
主要任务:协助做好宣讲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做好宣讲工作的舆论宣传和氛围营造。
二、优秀学生标兵先进事迹宣讲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牵头单位:学工部(学生处)、团委
责 任 人:曹子剑 程亚旭
主要任务:负责宣讲报告团的组建,落实宣讲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协助单位: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计算中心
责 任 人:侯延民 李丰伟 樊爱京
主要任务:协助做好宣讲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做好宣讲工作的舆论宣传和氛围营造。
三、有关要求
1.宣讲工作有关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宣讲活动按照党委部署有序开展,收到实效。
2.党委宣传部要结合宣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优秀教师标兵、优秀学生标兵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动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所在单位师生按时参加优秀教师标兵、优秀学生标兵先进事迹报告会,把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活动作为凝聚力量、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契机切实抓紧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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