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学院关于
选拔我校学术技术带头人结果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
经各基层单位推荐,校学术委员会会议通过,同意选拔李静婷、腊明2名同志为2016年校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7月14日前反馈到人事处。
人 事 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
上一条:聘任公示
下一条:关于平顶山学院2016年度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选拔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