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职工:
现将新工资标准兑现及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之间个人工资补发差额及兑现说明如下:
一、新的工资标准及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扣缴,已从2017年7月起执行。
二、工资补发核定内容如下:
1、2014年10月调标工资差额;
2、2015年薪级工资差额;
3、2015年职务、职称变动工资差额;
4、2016年薪级工资差额;
5、2016年职务、职称变动工资差额;
6、2016年7月调标工资差额;
7、2017年薪级工资差额;
8、2017年1-6月职务、职称变动工资差额;
个人总补发差额=个人总补发工资差额(前8项总和)—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部分总和;
待个人总补发差额核定结束及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多退少补。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说明
人事处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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