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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项目经费年度支出计划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11-16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人事处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各人才项目负责人:

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人事处核定,2018年度人才项目(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双师型教师(每年不超过2100元)等)经费年度支出计划具体内容见附件,如有疑问,请于周五上午12点前反馈至人事处。

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一、参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办法,项目结项时原则上当年年底经费使用完毕,如有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核,人事处批准,可延长1~2年使用,经费周期结束后仍未使用完毕者,项目经费清零。

二、2014年12月及以前结项的项目,项目经费不再使用。2015年结项的项目,项目经费年底前使用完毕。

2016年结项的项目, 2018年年底经费使用完毕。

三、外出读博人员经费暂停使用,待博士毕业回校后继续使用(读博期间结项的项目,待博士毕业后1年内经费使用完毕)。

四、校级骨干教师结项考核不合格人员,经费暂停使用,待第二年考核合格后继续使用;双师型教师项目经费按照《平顶山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的认定管理办法》(平学院行〔2017〕2号)文件精神,每年额定2100元。

五、部分人员填写的项目经费剩余余额与实际余额不相符,人事处已在相关数据处标红,其项目经费按实际经费余额执行。

附件:

1、河南省骨干教师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

2、平顶山学院骨干教师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

3、平顶山学院学术技术带头人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

4、平顶山学院双师型教师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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