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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纪律(通过)

发布日期:2005-06-24 发布单位:大会宣传组  新闻作者:心安青乐 点击量:

(2005年6月24日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报请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批准,召开中国共产党平顶山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为确保本次大会圆满成功,特制定纪律如下:

1、这次代表大会是我院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每位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参加会议。

2、与会人员和大会工作人员出入会场(大会和分组会议)必须佩带证件。证件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秘书处。

3、与会人员必须强化组织纪律观念,按时参加会议,严格遵守请假制度。凡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经所在代表团团长同意后,报请大会主席团批准。开会时间不准擅离会场。

4、各代表团必须加强领导,团长、副团长认真组织本团按时参加会议,并在指定位置就坐;认真组织代表学习大会文件,积极参加讨论,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大会主席团汇报。

5、严守党的机密,妥善保管大会文件、证件,会议中讨论的有关保密问题,不会外讨论和传播。

6、每位代表必须坚持党性原则,顾全大局,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党的根本利益出发,严禁非组织活动。坚决反对小团体主义和自由主义。

7、每位代表必须坚决遵守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组织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8、监票人与计票人计票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计票室,不准以任何理由影响计票工作。

9、各种文件材料一律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发,其他任何人不准向参加会议人员发放任何材料。

10、所有与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11、参加大会的所有代表和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大会纪律和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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