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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公布200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9-15 发布单位: 人事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豫教资办〔2005〕10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公布200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体检机构名单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200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通知》(教人〔2005〕350号)精神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05〕3号)要求,结合驻各省辖市高等院校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实际和各省辖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机构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公布于后,并做如下要求:

一、各高等院校要按照豫教资办〔2005〕3号文件的要求,主动与所在地省指定体检机构取得联系,商定具体体检时间,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全省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工作,原则上要求在9月25日至30日间进行,体检结论做出时间不应影响10月10开始的材料报送工作。

在郑高校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另文通知。

二、参加体检人员要按照体检时间要求,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本院校所在省辖市的省指定体检机构参加体检。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三、体检的项目应当包括物理检查、胸透、心电图、B超、血液检查、尿液检查、肝功能检查等(女同志须有妇科检查)。

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进行体格检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高等院校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积极配合,确保全省200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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