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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争当“优秀党员、文明职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6-10 发布单位:hqzgs  新闻作者:hqzg 点击量:

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总公司作风建设,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公司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水平的切实提高,全面推进公司的各项工作,总公司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公司全体党员、职工中积极开展争当“优秀党员、文明职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党员、文明职工”条件

(一)优秀党员条件

1、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模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认真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坚持党性原则,作风正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3、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严格要求自己,顾全大局,艰苦奋斗,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和腐败生活方式的侵蚀。

4、积极投身改革,开拓进取,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敢于创新,乐于奉献,成绩突出。

5、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带头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带动和团结周围群众,为实现党的事业而奋斗不息。

(二)文明职工条件

1、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2、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奉献社会,在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清正廉洁,服务周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学习科学知识,钻研业务技术,精通技能技术,并取得突出的业务成绩或成果。

5、正确处理个人与国家、集体及他人的关系,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弘扬正气,见义勇为。

二、活动要求

1、开展创先活动,是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小组、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党员干部、职工投身此项活动,争当优秀党员、文明职工,为公司发展做贡献。

2、在此项活动中,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都应从本职工作做起,从身边的平凡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干好各项工作。

3、公司党总支认真做好创先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事迹的搜集整理工作,积极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

三、总结表彰

年终,公司党总支将对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党员、职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总公司成立评选“优秀党员、文明职工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子剑

副组长:张晓青 何彦辉 于 涛

成 员:杨照红 刘福金 盂庆攀 张亚丽

朱太平 余雪琴

平顶山学院后勤总公司党总支

200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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