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关于本次工资发放的说明如下: 1、在编人员个人总补发差额为: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个人总补发的工资差额减去预增发总额、2016预发总额、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个人部分的总和,以2017年6月工资为基数,均摊计税; 2、取暖费等款项: (1)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和取暖费总和,不扣税; (2)在编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目标考核奖和取暖费,以2017年12月工资为基数,累进计税; 3、其他问题的说明:个人总补发差额为负数的,与目标考核奖、取暖费对冲,对冲后仍为负数的,下月起从工资中扣除。 人事处 2017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