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06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职改办 [2006]7号
各省辖市和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人事(人事劳动)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
为保证 2006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商各系列(专业)业务主管部门,现就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送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一)以省辖市或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为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 ____年度____系列申报_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以及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考试情况”一栏中须注明考试的年度、等级、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或免试)情况。经审查合格后,1份省职改办留存,1份报相应系列高评会,1份呈报单位留存。
(二)以省辖市或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 1份。
(三)中央驻豫单位或外省委托我省代评的人员,须提交主管部(委)或外省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二、报送各系列高评会所在部门的材料
(一)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 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系列高评会所在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
(二)《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三)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 35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5份)。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单位类型需注明城市初中、城市高中、农村初中、农村高中或其他教育机构。
(四)参加答辩人员的个人业务自传一式 10份。
(五)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 1份
(六)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 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七)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 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八)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考试成绩通知书或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九)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 1份。
(十)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 2篇。
(十一)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十二)省辖市在报送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时,须提交近 5年来省辖市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获奖文件和省辖市、县(区)教师节期间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表彰文件原件或加盖发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三)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 任职年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交单位反映申报人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和 2名以上同行高级专家推荐意见。
2、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3、非国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4、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本人所教学科1学年的教案。
5、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全日制本科院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名以上校外本专业具有教授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意见。
7、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及196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及逾期报送的材料,各高评会所在部门不予接收。
(二)各地、各单位要根据不同系列评审安排及时间要求,妥善安排本地、本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 10月31日。省辖市在报送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材料前,应先到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后到中学教师高评会所在部门领取编号,对材料编号完毕后,再向高评会所在部门报送材料。
(三)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四)申报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高评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五)破格申报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卫生、农业系列除外)和农业科研、社会科研、自然科研、党校教师、体育教练员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
普通本科院校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人员,在学校进行答辩。报送材料时,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 1999年以后升格为本科的院校和其它高校晋升教授任职资格人员,须到省高评会进行答辩。
具备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和河南理工大学 6所学校申报高校教师(含实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学校进行答辩。破格申报人员须到省高评会进行答辩。
答辩时答辩人须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
(六)为适应职称管理信息化的需要,从 2006年起,全省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从个人《评审简表》的填写、打印、上报,申报信息的接收、资格审查,评委会评审过程的管理,任职文件的生成、下发,以及资格证书的办理等全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进行。需要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到“河南省职称网”(www.hnrs.gov.cn--“河南职称”)下载。
(七)省职改办另行下发的卫生系列报送材料安排,以所下发文件为准。
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职改办和高评会所在部门联系。
附件:
1、 2006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表
2、卫生、农业、经济、统计、计划生育等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安排
河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1:2006年度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表
系列名称
| 报材料时间
| 报送材料地点
| 评审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矿山工程
| 9.10-9.30
| 省煤炭工业局人事处后3楼317
| 10月中旬
| 王东锋 陈运启
| 63816332 63816810
| 环保工程
| 9.20-9.30
| 省环保局人事处5楼会议室
| 10月中旬
| 郭建玲 胡俊红
| 66322821
| 文博、群文
| 9.1-9.30
| 省文化厅人教处611室
| 10月下旬
| 刁进才 李少宾
| 65907030 65951010
| 律师、公证
| 9.10-9.30
| 省司法厅政治部
| 10月下旬
| 白铁军
| 65909601
| 翻译
| 9.1-9.30
| 省外侨办人教处505室
| 10月下旬
| 杜亚冰
| 65688815
| 广电工程
| 9.1-10.15
| 省广电局人事处
| 10月下旬
| 王根亮
| 65889022
| 机械工程
| 9.25-10.20
| 纬二路23号省发改委3号楼202室
| 10月下旬
| 陆敏 时博
| 65953124
| 电气工程
| 高校
| 10.10-10.20
| 郑州市商城饭店2楼
| 10月下旬
| 闫俊山 史先进
| 65908745 66761613
| 工程、
| 9.20-10.20
| 政六街32号
| 10月下旬
| 陈昊 宋晖
| 65908054 65958122
| 教授级高工
| 省科技干部学校6楼报告厅
| 经济
| 9.25-10.25
| 省发改委南西楼206室
| 10月下旬
| 翟磊 卢青育
| 65951976 65953274
| 新闻
| 9.10-10.20
| 省新闻出版局人事处811室
| 11月上旬
| 孟鸿雁
| 69129700
| 建设工程
| 9.20-10.20
| 丰乐路4号省建筑科学院205室
| 11月上旬
| 吕中元 张超
| 66226471 63827387
| 中专
| 10.24-10.29
| 郑州市商城饭店2楼
| 11月上旬
| 闫俊山 史先进
| 65908745 66761613
| 自然科研
| 10.2-10.30
| 省科学院人事处 红专路58号
| 11月上旬
| 王华
| 65727623
| 播音
| 9.15-10.15
| 省广电局人事处
| 11月中旬
| 王根亮
| 65889022
| 农业科研
| 10.16-10.27
| 省农科院人教处黄楼234室
| 11月中旬
| 黄保荣
| 65729550
| 出版
| 9.10-10.20
| 省新闻出版局人事处811室
| 11月中旬
| 孟鸿雁
| 69129700
| 技校
| 10.8-10.31
|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号楼117
| 11月中旬
| 张梅生
| 65953861
| 林业工程
| 10.8-10.31
| 纬五路40号省林业厅人事处305
| 11月中旬
| 孔令省
| 65907967
| 体育
| 10.23-11.3
| 省体育局人事处
| 11月中旬
| 刘丹宁
| 63862532
| 农业
| 10.15-11.5
| 郑州市北林路1#农业厅人事处
| 11月中旬
| 王红英 李军
| 65918819 65918619
| 计划生育
| 10.20-11.5
| 省计生委人事处2楼226室
| 11月中旬
| 吴俊红
| 65721272
| 党校
| 10.25-11.6
| 省委党校综合楼518、511室
| 11月中旬
| 刘建灵 海军燕
| 63565651 63566798
| 图书、艺术
| 9.10-10.20
| 省文化厅人教处611室
| 11月下旬
| 刁进才 李少宾
| 65907030 65951010
| 档案
| 9.6-10.29
| 省档案局人教处209室
| 11月下旬
| 郭新平
| 65903372
| 会计
| 10.20-11.10
| 省财政厅会计处1013室
| 11月下旬
| 赵欣
| 65808028
| 交通工程
| 10.20-11.10
| 省交通厅人事处
| 11月下旬
| 鲁云杰
| 67166665
| 社会科研
| 11.1-11.10
| 省社科院人事处532室
| 11月下旬
| 曹明 王庆菊
| 63934234
| 卫生
| 11.1-11.16
| 白鹭宾馆三楼会议室
| 11月下旬
| 茹维平
| 65589011 65588333
| 统计
| 11.1-11.20
| 省统计局人教处1105室
| 11月下旬
| 王之英
| 65900546 65900552
| 中学
| 11.6-11.15
| 郑州市商城饭店2楼
| 11月下旬
| 闫俊山 陈非亚
| 65955775 66761623
| 工艺美术
| 11.6-11.15
| 郑州市商城饭店2楼
| 11月下旬
| 闫俊山 陈非亚
| 65955775 6676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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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卫生、农业、经济、统计、计划生育等系列(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安排
一、卫生系列
报名时间:9月18日—27日
考试时间: 10月21日—22日
二、农业系列
报名时间: 9月20日—30日
考试时间: 10月9日
三、经济专业
报名时间: 8月7日—31日
考试时间: 9月16日
四、统计专业
报名时间: 9月5日—20日
考试时间: 10月15日
五、计划生育专业
报名时间: 9月5日—20日
考试时间: 10月14日
六、有关要求
(一)审计、会计、卫生、农业、经济、统计、计划生育等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行业务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
(二)参加业务考试的人员,经省辖市人事(职改)部门或省直单位人事部门资格审查后,到相关系列高评会所在部门报名。
(三)报名时需提交以省辖市或省直厅(局)为单位分专业填写的《河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汇总表》 1份。
个人需提交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原件,《河南省 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 1份和与报名表上的照片同版的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1张。参加高级经济师、高级统计师业务考试的人员,不需提交聘任证书和外语考试情况。
(四)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正式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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