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通知,决定对我校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先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全日制普通师范专业(本科)毕业(且所学专业与申请任教学科一致)人员;
(一)全日制普通师范专业(本科)毕业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二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式二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同时交验原件;
6.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同时交验原件;
(二)具有教授、副教授(教师系列)职称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二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式二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同时交验原件;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二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原件,一式二份);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同时交验原件;
1、申请人持《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2份(贴照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3、体检地点: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优越路东段117号)健康服务中心(门诊三楼)。
四、相关要求
(一)填写完整、准确、规范且必须使用黑色水笔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部门党支部负责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任教学科必须规范填写(申请任教学科见通知)。
(二)提交材料整理要求:
2、提交材料排放顺序: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普通话证书复印件→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
3、装订要求:各种复印件按规定顺序排好后,在左上角装订。
(三)所有原件由本人按复印件顺序装在档案袋里,并在封面上详细标明内装证件名称。
(四)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不予补充材料机会,请各系和申报人员务必抓紧时间,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
(五)截至时间:2006年10月10日,逾期不候。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