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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生床上用品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8-29 发布单位:后勤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各院(系)、各部门:

为了加强我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用上合格床上用品,保证学生健康安全,维护学校稳定,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将新生报到有关床上用品管理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参照执行。

一、我校2008级新生入校床上用品由学校采用招标方式选定销售厂家,由厂家自行销售,学生自愿购买。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在校园内销售。

二、院办、监察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处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新生床上用品的检查工作,严防不合格床上用品在校园内销售。

三、各院(系)要向学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严禁学生在校内外向新生销售床上用品。

四、新生报到期间,工商、质检部门将对校内外床上用品销售情况进行检查,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销售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各院(系)要向新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购买指定企业的床上用品,不购买、不使用不合格产品。自带床上用品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各院系要对学生所带物品要做好登记工作,严防学生将不合格的用品带入学校。

平顶山学院院长办公室

平顶山学院后勤管理处

平顶山学院保卫处

2008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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