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0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的通知
各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河南省2008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已经开始。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08〕636号)文件精神,现将推荐2008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即河南省“555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人选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名额
1、选拔对象
主要选拔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技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人才。
已入选国家级“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或省级“555人才工程”的人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入选省“333人才工程”的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管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以及曾获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荣誉者,不再推荐。
2、选拔名额
限额推荐,我校的推荐名额总数为3名,请校内单位按照文件要求,把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到人事处(每单位限报1人)。学校学术委员会将从中评选3名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创新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安排
1、《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每人2份。
(1)样表见附件1,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和复印;
(2)《登记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得超过500字;不分段,不同内容可用数字序号分节。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以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2、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学校)公章。
3、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等复印件1套。原件由人事处审验并分别在各类复印件上加盖人事处印章。
4、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2),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查阅。
5、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1页复印件1套。论文须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的。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3),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上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均需使用A4规格的纸张,表格请使用计算机打印。
各单位在审核申报材料后,连同推荐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657617
人 事 处
2008年10月14日
附件:1. 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2. 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
3. 论著、论文复印件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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