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期房款缴纳办法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为便于大家缴纳第三期房款,经我处与中国银行建华支行协商,可直接将应交房款交于中国银行建华支行(老市委大门口东边)。银行交款后凭现金缴款单到财务处办理交房款票据。特此通知!
现金缴款单填写注意事项: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学院
账 号:02140908094001
交 款 单 位:个人姓名(如姓名是张三,填写 :张三)
款 项 来 源:第三期房款
平顶山学院财务处
200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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