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请各院系在2009年1月6日—7日将本单位2009年度学术报告(含校内教师及邀请校外专家)计划报至科研外事处。
各单位请根据文件要求,报送拟邀请的校外专家选题及计划,组织本院系教师填报2009年校内学术报告选题,所有计划将由学术委员会遴选并安排经费,在即将修订的《平顶山学院科研业绩量化计算暂行办法》中,校内学术报告将列入科研工作量。未列入计划的学术报告不再受理,特殊情况需报请主管院长批准。
注意同时报送盖章的纸质材料(A4版)和电子版表格。
科研外事处
2008年12月23日
附件1:2009年学术报告计划表
2.邀请校外专家学术报告申请表
附件3:校内学术报告申报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