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机动车辆“出入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营造安全、舒适的教学、生活环境,保卫处决定对进出及停放校园的车辆实施凭证管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校各部门、院(系)公务用车、教工私家车均免费
办理《平顶山学院车辆出入证》。办理时,公务用车须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教工私家车须提供本人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家属(教工直系亲属)车辆,须提供户口簿、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以各部门、各院(系)为单位,收齐后统一到保卫处办理。
二、驻校施工车辆,凭基建处证明、驾驶证及行车证复印件到保卫处办理。
三、《平顶山学院车辆出入证》系出入我校东、西校区的凭证,不作它用,不得转借。进入校区内的车辆应遵守学校交通管理的规则,不得违章占道,乱停乱放。
四、为便于管理,请各位车主将《平顶山学院车辆出入证》置于前挡风玻璃处,以便查验。
五、为缓解校园交通压力,确保师生安全,外来车辆需在门卫室办理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出校园。
六、即日起开始办理,2009年1月8日截至。从2009年1月12日起,学校将全面实行车辆凭“出入证”进出和停放校园管理。请学校各部门、各院(系)教职工、家属及驻校施工单位给予支持和配合。
七、办理地址:平顶山学院西校区办公楼二楼保卫处办公室
电话:2077232 联系人:谷红敏
平顶山学院保卫处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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