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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学生离校返家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05 发布单位: 学生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关于做好寒假学生离校返家安全教育的通知

各院(系):

寒假临近,为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平安离校返家及人身财物安全。现将做好寒假学生离校返家安全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辅导员在放假前务必要做好对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1、要求学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对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了解和学习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被骗、被盗、车祸、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2、提醒学生回家、外出、旅游时注意乘车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钱物。禁止自行包车,尤其是教育学生不要乘坐手续不完备的黑车、个体运输车、各类非客运车辆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

3、寒假离校返家学生必须先直接回家,再向家长申请外出。要及时向辅导员反馈返家信息。若有异常情况,辅导员要及时与学生或学生家长联系。

二、各院(系)要根据学校要求安排好寒假值班,做到突发事件能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能及时反应,保证信息畅通无阻,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遇到重要情况,要在先期采取措施处理的同时,及时向学生处报告。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因疏于管理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学校的,相关人员要承担责任。

三、因参加研究生考试而经批准暂时留校学习的学生,院(系)要加强管理,明确责任,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作息。严禁在宿舍自炊、使用违章电器、使用蜡烛、酗酒滋事、留宿外人等,杜绝发生群体哄闹。

四、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管好门窗,电脑等贵重物品带离学校,切断一切电器电源,全面检查并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

各院(系)要明确责任,采取措施,确保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寒假结束后,各院(系)要按照学校新学期报到要求,及时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上报学生处。

学生处

二00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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