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09年1月7日前漏登科研成果的老师,请以院系为单位务必于2月26-27日带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的科研成果登记表及成果原件到科研外事处登记,并发电子文档至:pdsukyc@yahoo.com.cn。本次登记为最后补报,过期不候。
科研外事处
2009-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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