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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2010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04 发布单位:科研处  新闻作者:无 点击量: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通知(教科外〔2009〕129号),2009—2010年度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已经开始接受申报,具体申报条件和程序请参看附件或直接到国家汉办网站

www.hanban.org/content.php?id=4506)查阅相关信息。

我校的具体申报材料为:

(1)《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请对照通知上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外语水平证书

(6)学历学位证书

(7)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出具的同意申报证明

(8)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获奖证明、汽车驾驶执照等复印件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位有意出国从事汉语教育并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

科研外事处

2009年3月4日

关于报送09—10年度国家汉语教师志愿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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