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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化学化工学院2009年低值易耗品、低值耐用品进行竞争性谈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3-05 发布单位:国资处  新闻作者:赵志勋 点击量:

关于对化学化工学院2009年低值易耗品、低值耐用品进行竞争性谈判的通知

我校拟对化学化工学院2009年低值易耗品、低值耐用品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索取谈判文件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谈判前每个工作日均可索取。(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2、索取谈判文件地点:平顶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平顶山学院新校区办公楼)

3、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09年3月12日上午:8:30(北京时间)。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平顶山学院西校区(新城区)国资处办公室。

届时请谈判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销售、技术人员限2人参加。

5、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⑴供应商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资质的专业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单位;

⑵参加谈判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⑶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⑷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

⑸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产品;

(6)满足政府采购法以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加盖公章)。

采 购 人:平顶山学院

地址:平顶山学院新校区办公楼五楼国有资产管理处办公室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5-2657628,0375-8020082

平顶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

2009-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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