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奖励政策,做好2009年度我市科技进步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条件
1、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先进水平。
2、推动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明显:成果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提高了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竞争能力和系统创新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明显作用。
3、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成果项目经过一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
4、软科学项目应当是在软科学研究范畴内,并得出有价值结论,已经在决策中被采纳,经两年以上(含两年)实施应用,产生了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
5、科技著作包括科技专著类和科普图书类。科技著作应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含两年),图书成品质量符合国家《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的优质品或者良好品要求。
6、近两年来,经本省本市科技管理部门受理并组织技术鉴定的。
二、报送材料
1、每项成果报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1份,《研究报告》及附件材料1套。
2、每项成果报送《成果简介》,一式20份,要求700字以内、A4纸1页。主要内容包括:成果的作用与意义,技术创新点,经济、社会效益,技术水平等,并注明完成单位。
3、发明专利成果项目,报送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专利说明书1份。
4、材料用档案袋装好。
三、申报时间和报送地点
报送时间:2009年3月19、20日
报送地点:科研外事处
联系电话:2657766
科研外事处
2009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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